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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两分钟洗劫一辆车,嫌疑人被捕后居然声称已经“摆平”警方,警察:???

CCTV今日说法 CCTV今日说法 2020-09-03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犯了罪还想找人“疏通”

没想到栽在了骗子手里








“碰到高手了”

河南开封警方遇到了一个嚣张的犯罪嫌疑人,他从事盗窃已经二十余年,一出狱就重新拾起“老本行”。被捕后,他不但不配合警方工作,还声称自己已经找人将警察“摆平”了。


2018年9月,市民王先生的路虎车被人破窗而入,车内的四万元现金和一条名贵香烟被盗。嫌疑人作案前耐心十足,确定四周无人时才接近目标,而且有意识地躲避监控探头。他用螺丝刀破坏车窗进入车中,并用随身携带的布清理痕迹,两分钟就将车上的财物洗劫一空。得手后,他还不忘用袖子将车门上自己的指纹抹除。技术人员勘查后几乎没有得到有价值的信息。



这名嫌疑人行踪不定,警方一直在寻找他的下落。11月,他再次露面犯案,偷走了车主价值接近2万元的衣服和腰带。尽管嫌疑人对警方办案的手法颇为熟悉,但通过侦查,警方掌握了越来越多的线索。


就怕你不来


嫌疑人频繁地作案让警方开始找到他的行动规律。在一次敲窗盗窃后,他照例抹了痕迹逃离现场,离开的路上却被监控拍了个清清楚楚。可能当时他正骑着单车哼着歌,没想到自己的身份已经被警方锁定。



通过这段录像,警方确定该嫌疑人就是刚出狱不久,长期依靠盗窃为生的李某。确定了身份,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李某的住处,准备将其缉拿归案。但李某察觉到了警方的意图,在被民警追赶时,借着熟悉地形的优势逃过了第一次抓捕。


抓捕失败后,警方制定了更加周密的计划,并继续蹲守。本以为这是一场寒冬中的持久战,李某却并未逃往其他地方,而是几天后就直接回了家,警方当场抓获。可事情确实蹊跷,周旋了数月的盗窃惯犯,明明已经逃脱了一次,为何回来自投罗网?


我找人把警察“摆平”了

被捕后,李某对警方的讯问十分抗拒,不但不回答任何问题,还叫嚣说“你们关不了我多久”。可犯罪事实已经铁板钉钉,他居然这么自信,就连办案的民警也感到吃惊。



李某表示,自己已经通过朋友将办案的警察“摆平”了,前前后后花了9000多块钱,这也是自己敢大大方方回家住的原因,用不了多久警方就得把他放出去。民警听后不禁纳闷,就是我们办的案,也没见谁来“摆平”我们啊?这时警方开始警觉,李某盗窃案的背后可能还有别的案子。


经过长时间的沟通,李某终于交代这个“给力”的朋友叫王杰,自称姨夫在开封市公安局当副局长,关系网非常强。已经被网上通缉的李某便请王杰帮忙“疏通”一下,王杰一口答应。随后,王杰以请客吃饭、送礼等理由,从李某手上拿走了9500元,并告诉李某事情已经搞定,可以回家了。李某高高兴兴地回到家,没想到被警方逮了个正着。


警方前往李某父母家了解情况,发现王杰的骗局居然还没结束。李某被捕后,王杰又来到李某家中,又拿出了之前忽悠李某的伎俩,告诉二老想要救儿子出来须得拿钱“疏通”。救子心切的两位老人只得有求必应,来来去去又交给了王杰近2万元。李某父母生活条件十分艰苦,仅靠政府发放的低保过日子,几乎被骗走了全部的积蓄,王杰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也丧失了基本的道德与良知。


李某父母问民警是否需要再“给你拿点钱”,让人看了着实心痛。法律维护的是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可在不法分子手中却被污蔑成能够用金钱控制的工具,堂而皇之地拿来骗人,这起“案中案”的性质比偷窃更为恶劣。


犯罪人生

很快警方便将王杰抓获,他神态轻松,表示积极配合警方工作,似乎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已经涉嫌诈骗。王杰平常靠打零工为生,在麻将馆打牌时认识了李某,也知道李某经常盗窃。李某前来求助时,王杰动了占便宜、挣快钱的念头,尽管早知道李某的案子不可能有转圜的余地,仍旧向李某及其家人以各种借口索要财物。


这已不是王杰第一次被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几年前他就以代办驾驶证为名诈骗他人3万元,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出狱后他并未改过自新,而是继续行骗。李某也有多次犯罪前科,出狱不久又继续开始盗窃,“职业生涯”已经长达二十多年,对他们来说,违法犯罪已经成为了一种难以改变的生存方式。2019年2月,李某因犯盗窃罪被开封祥符区法院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诈骗他钱财的王杰也在2019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


李某的父母年事已高,收入微薄,尽管家庭条件艰苦,李某的儿子却凭自己的能力考上了当地最好的初中。屡屡犯罪的李某找不到正当的工作,也没有尽到作为儿子和父亲的责任。



李某最终交代了自己的作案过程,并答应尽量赔偿受害者的损失,以争取宽大处理。


普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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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关于这些撬盗机动车玻璃之后实施盗窃的案件,在法律上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A1: 首先,公安机关在接到盗窃报警的时候无论数额多少、无论具体的手段都必须受理、登记。对于盗窃行为,公安机关是否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个是数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盗窃罪定罪的数额是1000到3000元;另外一个就是看手段方式,法律规定携带凶器盗窃、入户盗窃、扒窃和多次盗窃不管数额多少都要立为刑事案件。


Q2: 一般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A2: 诈骗罪是指犯罪行为人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他人的财物。在这个案件当中,王杰虚构的事实就是认识很多公安机关的人能够帮李某搞定盗窃犯罪的事。第三个要件是要求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构成犯罪的数额较大是指3000元到1万元。那么除了数额是否构成犯罪,还要考虑其他的一些情节比如利用短信、电话或网络诈骗不特定多数人的行为;或者诈骗一些残疾人、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或者诈骗抢险救灾救济款物的行为。


Q3:王杰本身是累犯,在处理的过程中是否会加重判处?


A3:法律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而且不能适用缓刑也不能假释。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的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况。所以累犯有3个构成要件:一个就是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第二个是前罪判处的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后罪也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第三个构成要件是时间条件上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的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法律既不放过恶行

也会给良知尚存的人一条回头路


编辑 | 李凯旋(实习)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案件来源 |《今日说法》节目《案中有案》

记者 | 孙铭菲 李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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